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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丰国际小包全面停收液体货物及继续严格查处禁寄物品的通知 2018-11-01 17:04:0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自香港民航处2018年9月7日发布《危险品通告第3/2018号》以来,航司安检持续升级,对液体类等货物安检查验及禁寄物品发运加强管制。 

根据该通告,自2018年11月11日起,顺丰国际小包类产品将停止揽收所有液体货物,包括面膜、乳液、口红(含液体)等。该日前到达顺丰操作中心称重扣费的(非易燃、不超100ML且提供MSDS)液体货物,不受影响;该日后到达操作中心的液体货物同其他禁寄物品一同严格处理,具体说明如下: 

禁寄类型

定义

国内中转环节处理

海外中转环节处理

违法物品

1.  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等

3.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4.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5.  各种活的动物

6.  各种货币

一经发现,不论发现环节,上报各主管机构处理,并每票处以1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次发现,将冻结账号处理

违规物品

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除违法物品以外的禁寄物品,含液体货物

警告处理且运费和违规物品不予退回

一经发现,每票处以100元人民币违约金

*其他未尽列举禁寄物品,以顺丰客服口径为准。 

以上敬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热线9533883。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顺丰国际的信任与支持!

 顺丰速运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