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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运危险品(液体、带电等)查验升级及收件管控的通知 2018-09-14 18:21:0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确保航空安全,香港民航处9月7日发布《危险品通告第3/2018号》,对空运危险品加强管制、监督和巡查。

在航空公司安检升级之际,我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并持续推动100%安检及拦截。同时,对相关货物操作要求进行强调和说明,具体如下:

1.    液体货物:

(1)针对指甲胶,9月24日起一律停发。该日前到达操作中心称重扣费的货物,不受影响;该日后到达操作中心的货物,一律做扣件处理;

(2)针对其余非易燃、不超100ML的液体货物,请务必提供MSDS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下单。

2.    内置电池货物:

(1)针对内置电池货物,请务必提供MSDS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下单。下单时请务必如实申报货物是否带电

(2)内置电池货物需与普通货物分开交货;

(3)自10月15日起,开箱查验出未如实申报的内置电池货物,一律做扣件处理。

为了保证您的货物安全并及时送达,请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和操作。·

以上敬请周知,并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热线9533883,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顺丰国际业务的信任与支持!

顺丰速运

2018年9月14日